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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Cofemel案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作出六年后,且仅在欧盟法院(CJEU)就Mio/konektra案作出另一项预期关键裁决的数周前,荷兰中区地方法院发布了一项裁决,为时尚物品的版权保护带来了新的希望,同时也揭示出此类作品在欧盟范围内的法律格局依旧碎片化。正如总检察长什普纳尔在Mio/konektra案的意见中所言,对版权作品的分类应“[……]在内部市场实现统一,以便‘柏金’包和勃肯鞋是否具备受保护资格,在每个成员国都依据相同标准进行评估”。
無論是後生仔或老人家,卡拉OK一直深受他們的廣泛歡迎。在歡樂之餘,亦要注意以下問題:在Party Room點唱卡拉OK會否觸犯版權法例?
请注意,马尔代夫政府采取了一项重大举措,在经济发展部下设立了马尔代夫知识产权局(MIPO) ,整合了该国知识产权(IP)权利的行政、登记和执法工作。
2025年7月21日,杭州中院就“乔治巴顿”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二审判决,撤销一审,认定被诉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判赔100万元。
罕萨,2025年11月23日:罕萨峰会是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倡议活动,于2025年11月21日至23日在罕萨的达尔巴酒店(Darbar Hotel)举行。该峰会旨在以文化为软实力、国家凝聚力和区域外交的基石,促进气候韧性建设,加强经济伙伴关系,推动可持续旅游业发展,并动员吉尔吉特 - 巴尔蒂斯坦地区的投资。合理利用知识产权促进经济发展是此次讨论的重点之一。
在澳大利亚,《1990年专利法》(联邦)(以下简称《法案》)规定,评估新颖性的现有技术基础包括就完整(非临时)申请所提交的已公布说明书中所包含的信息
临床发明在制药行业具有极高的价值。虽然药物的物质组成专利通常决定了专有权丧失(Loss of Exclusivity,LoE)的时间,但能涵盖临床阶段创新的专利,通过在物质组成专利到期后提供额外保护,可带来巨大价值,在某些情况下甚至能延长专有权丧失时间。
影子图书馆是庞大的在线资源库,其中包含数以百万计的盗版书籍和文章,可在网站上免费下载。[1]在“官方渠道”之外分享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已被认定为一种长期存在的行为。博多(Bodó)等学者指出,像创世纪图书馆(Library Genesis,简称“LibGen”)和科学图书馆(Sci-Hub)等主要影子图书馆的历史根源可追溯至苏联时期,当时人们通过未经授权的影印来抵制审查,以及20世纪90年代俄罗斯学者在经济危机期间传播文献的尝试。
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欧洲专利局、日本特许厅、韩国知识产权部、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共同决定,中美欧日韩五局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将自2026年1月6日起再延长三年,至2029年1月5日止。申请人在试点项目下提出PPH请求的有关要求和流程保持不变。
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捷克共和国工业产权局的共同决定,中捷(克)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将自2026年1月1日起延长三年,至2028年12月31日止。在两局提交PPH请求的有关要求和流程不变。
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关于2023年《打击体育赛事及其他直播活动网络盗版行为建议》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尽管报告肯定了一些积极进展,例如多个成员国扩大使用动态封锁令,以及通过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网络加强了国家主管部门间的合作,但委员会得出结论称,在非约束性建议出台后,整体盗版水平基本未变。
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兴起改变了创意领域格局,且欧洲版权法律框架分散,保护和评估版权作品的方式亟待明确。欧盟知识产权局凭借全新的版权知识中心,旨在解决这些需求。因此,该中心将向公民和创作者普及如何保护和评估其版权,特别是在人工智能背景下的相关方法。该中心的其他任务还包括与创意和创新领域互动,以应对不断变化的需求,同时探索能够提升单一市场内版权透明度和可及性的新服务。
有消息称,关于新基因技术(NGG,New Genomic Techniques)植物拟议法规的谈判有望得到解决。来自布鲁塞尔的最新消息鲜少,但有报告显示,在计划于12月3日(周三)举行的第四次三方会谈中可能会达成协议。The IPKat 对议会可能准备放弃“专利禁令”要求,转而关注许可和育种者豁免的传闻尤为感兴趣。
在食品饮料领域,环境主张已成为澳大利亚乃至国际上严肃的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一个简单的颜色选择、图像或技术表述都可能暗示可持续性,且必须有确凿证据支持。值得探讨澳大利亚最新案例、全球向更严格标准转变的趋势,以及商标、包装、专利和研发如何塑造产品的环境信息。当证据与展示相契合时,企业才能保持可信度、竞争力和充分保护。
商标共存制度作为解决商标权利冲突的一种机制,在商标确权案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日本在2023年进行了商标法修改,增加了关于商标共存的法律规定,采用了既考虑商标冲突双方意愿,也考虑市场混淆可能性的保留型共存制度,并辅以明确的法律规范和审查标准,给市场主体提供了一条解决权利冲突的途径,促进了市场的良性竞争。我国当前商标共存制度并未写进法律,存在法律依据不足、审查标准模糊等问题。本文通过对日本商标共存制度的介绍,旨在从中吸取经验,从共存规则的制定、审查程序的优化等方面入手,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商标共存制度,以优化营商环境并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发展。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商标使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2025年12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此次修订聚焦商标领域“恶意注册频发、注而不用突出、维权成本偏高”等突出问题,对商标注册、使用、保护全链条规则进行优化完善。本文将针对修订草案核心修改条款,逐一解析其核心修改要点、对市场主体的具体影响,并提供可落地的实操建议,助力企业在新法治环境下精准维护商标权益。
由韩国知识产权局局长金容森(KIM Yong Sun)率领的韩国知识产权局宣布,2025年11月18日,在韩国与阿联酋首脑峰会期间,韩国知识产权局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联酋)经济旅游部(MOET)在阿布扎比总统府卡斯尔·阿尔瓦坦(Qasr Al Watan)交换了《关于修订〈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安排》。两国国家元首出席了此次活动。
在德国音乐版权管理协会(GEMA)诉OpenAI一案中,慕尼黑近期作出的判决(42 O 14139/24,有德语版本)体现了在人工智能训练方面,法律与技术之间存在交流不畅的问题。法院将模型训练过程中固有的附带性记忆和临时副本视为侵犯作品复制权的行为。这种解释不仅将“复制”的含义过度延伸,远超其本意范围,还损害了欧盟文本与数据挖掘(TDM)例外的目的。
提高意识,以更好地采取行动打击假冒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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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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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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