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局更新PACE加快程序:加速范围仅限审查阶段(2026年2月1日生效)

时间:2026-03-09

来源:康信知识产权

作者:熊佳妮

类型:专利


涉及国家/地区:欧盟

发布时间:202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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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6日,欧洲专利局(EPO)发布公告(OJ EPO 2025, A69),宣布对欧洲专利申请加速审查项目(PACE)进行修订,取代2015年11月30日发布的旧版规则(OJ EPO 2015, A93)。新规将于2026年2月1日正式生效,适用于该日或之后提交的PACE请求。


本次修订的核心变化为:PACE 加速服务仅限审查阶段,不再覆盖检索阶段。此次修订基于欧专局检索效率大幅提升的基础,是对加速审查服务的优化,且不取消专利审查高速路(PPH)等其他加速渠道。


01、PACE计划的适用规范

1、提交要求:需以书面形式通过线上提交专用表格 EPO Form 1005

2、提交费用:免费

3、提交限制:每项申请仅可提交 1 次 PACE 请求

4、提交时机:严格限定于审查阶段,需等待欧专局完成检索阶段工作、审查部门正式接手该申请后,申请人才能提交 PACE 加速请求


对于进入欧洲阶段的PCT申请,如果欧专局同时担任国际检索单位/国际补充检索单位 ( ISA /SISA),原则上可以在任何时间请求加速审查。另外,加速请求将不对外公开,且排除在文件查阅范围之外,以保障申请人策略隐私。但申请人可向欧专局客服部门咨询请求提交后的状态。


02、PACE计划的终止条件

满足任一情形,PACE 加速程序将被终止:

1、申请人主动撤回PACE加速请求

2、申请人申请延期

3、申请被撤回

4、申请被驳回

5、申请被视为撤回

6、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相关年费

7、由于加速审查受审查部门工作量限制,部分技术领域因请求量过大可能受限。因此批量申请加速的申请人可能被要求筛选请求数量。


此外,欧专局明确规定,禁止失效后对同一申请再次提交 PACE 加速请求,但不影响申请人选择 PPH 等其他合规加速渠道推进专利审查。



03、PACE计划的加快速度

申请进入 PACE 程序后,欧专局将尽力在3个月内下发下一次审查意见,具体以审查部门收到申请、申请人答复EESR或 PACE 请求的最晚时间起算;若申请仍在PACE程序中,后续审查沟通文件也将在收到申请人答复后3个月内出具。


总体而言,欧专局对PACE计划的修订,本质上是对专利审查加速服务的优化与规范,其核心目标在于提升审查效率的同时,保障审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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