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考虑接受商标共存的同意函

时间:2023-05-16

来源:Kim & Chang

作者:

类型:商标


涉及国家/地区:韩国

发布时间:202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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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0日,一项修改韩国《商标法》的法案(以下简称“法案”)提交给了国会。值得注意的是,该法案旨在引入一项制度,允许通过提交同意书克服与前后商标的冲突(即“同意书制度”),这一发展一直是商标从业者期待已久的。以下是详细信息。


根据现行的《商标法》,如果一个商标与他人的前使用商标相似且申请用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该商标将无法注册。即使申请人向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提交了由前使用商标所有人签署的同意书,明确允许注册该后申请商标,KIPO也不会接受该同意书。因此,如果两方当事人友好地同意在韩国共同使用各自的商标,双方必须采用转让/再转让策略(即“回转策略”),并签署共存协议。在回转策略下,初步被拒绝的后申请商标(或被引用的前使用商标)将暂时转让给另一方,以便这些商标由同一方拥有。一旦拒绝的理由被克服并且申请商标注册后,暂时转让的商标将重新转回给原商标所有人。

正如预期的那样,以上现行做法在成本、时间和程序方面效率极低。而且,与许多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做法不一致,后者也会审查冲突的商标,但在审查过程中会考虑提交的同意书。由于这些原因,韩国多年来一直在讨论采用同意书制度的必要性。


该法案的主要内容是:

(i)反映实际的商业惯例;

(ii)减少在已经获得前使用商标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仍需进行额外程序才能注册商标的困扰;

(iii)简化商标的注册要求。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一种保护措施,法案还包括一项条款规定,如果基于同意书制度注册的商标用于不正当竞争目的,并导致消费者混淆和/或误导,则该注册商标将被取消。此外,在双方打算为相同商品注册相同商标的情况下,同意书制度不适用。


根据KIPO的统计,2022年KIPO发布的所有商标相关办公室行动中,约40%是因与前使用商标冲突而被拒绝。因此,我们预计韩国采纳同意书制度将对商标所有人产生重大影响。尽管法案最终通过前仍需采取一些额外步骤,但预计该法案将在今年年底前公布。



本文原文为英文,中文为机器翻译,仅供参考,如有问题或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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