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修订后的商标争议案件听证程序指南于2024年6月11日生效

时间:2024-08-27

来源: JAW-HWA INTERNATIONAL PATENT & TRADEMARK & LAW OFFICES

作者:

类型:商标


涉及国家/地区:中国台湾

发布时间: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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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1日,台湾经济事务部发布了修订后的《商标争议案件听证程序指南》,该指南规定了台湾知识产权局(TIPO)在行政商标争议中的程序。这些指南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 为增强听证程序的审查功能,明确规定在听证过程中审理的商标争议案件,必须至少指定三名审查员进行合议审查。


  • 根据案件的复杂性,新增了允许进行初步听证的条款。


  • 听证应公开进行,但如果公开会损害公共利益或对相关方造成重大损害,则规定可以申请非公开听证。


  • 明确规定,如果听证日期或地点发生变更、听证取消或审查员变更,则必须重新进行通知和公告程序。


  • 新增条款,允许主持官适度公开其对事实、法律和证据问题的意见。


  • 明确规定听证可以通过远程视频会议进行,并规定了签署听证记录的方法和法律效力。


本文原文为英文,中文为机器翻译,仅供参考,如有问题或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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