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系统是否符合专利申请资格?

时间:2024-11-13

来源:Cantor Colburn LLP

作者:

类型:专利


涉及国家/地区:阿富汗,美国

发布时间: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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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负责所有与专利相关的上诉)的一项裁决引发了关于人工智能(AI)系统是否符合专利保护资格的问题。该案中的系统在所谓的Alice测试(该测试源自一个案件)中遇到了问题,该测试用于判断专利是否符合资格。


使可视化专利无效

该案涉及AI Visualize持有的四项专利,通常与使用专用的低带宽网页门户对医疗扫描进行可视化处理有关。这些专利属于同一个专利家族,主要涵盖了让用户在联网计算机上查看三维虚拟视图的系统和方法,而无需传输或本地存储整个体积可视化数据集(VVD)。


专利持有人AI Visualize起诉了Nuance Communications侵权,而Nuance则提出了驳回诉讼的动议,认为这些专利的权利要求不符合保护资格,因此无效。审判法院基于Alice测试裁定驳回该诉讼,AI Visualize随后提出上诉。


转换要求

Alice是一个两步测试。在第一步中,法院判断权利要求是否指向了一个不符合专利资格的概念,例如抽象思想。如果不是,询问结束。如果是,法院接下来会审查该权利要求是否包含了能够将该概念转化为符合专利资格的应用的元素。


上诉法院同意审判法院的看法,认为这些专利的权利要求涵盖了一个抽象思想。法院此前已经解释过,获取、操作和展示数据的步骤——特别是在较高层次的一般性上——都是抽象概念。在此案中,权利要求涵盖了“功能性导向”的步骤,如存储数据、接受用户请求查看数据和检查所需数据的位置。换句话说,法院表示,这些权利要求是关于转换数据,并使用计算机收集、操作和展示数据。


法院驳回了AI Visualize的观点,认为这些权利要求不是抽象的,因为它们要求在客户端计算机上创建“即时”的虚拟视图。法院认为,这种创建是通过操作现有VVD的一部分来实现的,因此所谓的“创建”只是抽象的数据操作。


即使专利说明书中提到虚拟视图如何为技术问题提供技术解决方案,这也无关紧要。法院认为,权利要求本身没有解释如何创建框架或虚拟视图,更不用说以一种能够真正支持现有技术问题技术解决方案的方式来实现了。


上诉法院还确认了审判法院的结论,即权利要求没有涵盖“显著超出”抽象思想的内容。法院指出,常规的、传统的或众所周知的权利要求元素并不足以充分转化该权利要求。


AI Visualize辩称,虚拟视图的创建充分转化了该权利要求,使其成为符合专利资格的概念。然而,法院重申,创建虚拟视图本身就是一种抽象思想。此外,已有技术可以呈现更丰富的视图。


上诉法院也没有被说服,认为“按需”创建虚拟视图使权利要求变得更具创新性。法院认为,专利持有人未能提出足够的事实来证明这些权利要求涉及非常规技术或虚拟视图创建的抽象思想的具体应用。法院最终得出结论,单纯列出在一组通用计算机组件上执行的抽象思想并不能产生创新概念。


学习的教训

此案的裁决展示了人工智能系统在尝试获得专利保护时可能面临的一些挑战,以及专利撰写的重要性。专利持有人必须包括细节,明确说明他们的发明如何为技术问题提供技术解决方案,或涉及将原本抽象的思想转化为具有变革性的应用。



本文原文为英文,中文为机器翻译,仅供参考,如有问题或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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