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8-20
发布时间:2026-08-20
技术的快速进步正在重塑知识产权(IP)资产的创造、使用和保护方式,这使得更新政策框架、加强全社会协作以保护驱动未来经济增长的无形资源的需求日益迫切。
在近期举办的“运用知识产权推动创新、促进包容性增长”论坛上,政府官员、国际专家、行业领袖和知识产权权利人共同探讨了新兴技术——特别是人工智能和数字平台——正如何改变知识产权格局。讨论集中于打击盗版的必要性、对广播和创意作品的法律保护进行现代化改造,以及确保人工智能成为放大而非取代人类才智的工具。
盗版并非无受害者的犯罪
Villareza & Angangco律师事务所初级合伙人安东尼奥·米格尔·卢(Antonio Miguel Lu)指出,保护广播信号的国际规则尚未跟上技术发展的步伐。
“[拟议中的《广播组织条约》]至今仍未完成。规范广播信号的国际法……是在有线电视出现之前、在卫星出现之前、在互联网出现之前起草的。所以,如果你问我‘广播在今天还重要吗?’,我的回答是:广播如此重要,以至于我们花了三十年时间仍然无法就如何保护它达成一致。”
菲律宾一直在推动恢复并完成该条约的谈判,谈判始于1997年。目标始终未变:建立一个全球框架,使广播行业能够适应数字时代并应对猖獗的盗版等挑战。
菲律宾表演者权利协会会长米奇·O·瓦尔德斯(Mitch O. Valdes)的表演者经历曾对后来的《1997年知识产权法典》的形成产生影响,她强调了盗版往往被忽视的人的代价。
“制片人以及参与这部作品的每一个人都受到影响……你是在剥夺幕后工作人员应得的报酬。这显然不是一种没有受害者的犯罪。曾有制作因盗版而停工,”瓦尔德斯说。
韩国著作权保护院地区主任李锡雄(Lee Souk Houng)分享了盗版如何甚至可能损害大韩民国的情况——该国的文化产业已成为将创意资产转化为经济价值、同时增强国家软实力的全球典范。
“韩国经验的一条教训是,保护与获取二者并不冲突。观众应当能够非常便利地获取他们想看的内容,但创作者也必须有权期待其作品获得公平的报酬。要平衡二者非常困难,但我认为我们必须保护创作者的权利和著作权。我认为内容把人们联系在一起,而著作权是维系这种联系的基础,”李锡雄说。
人工智能的核心是人类的创造力
与此同时,另有一场分会专门讨论人工智能(AI)。专家们一致认为,人工智能带来了巨大的机遇,但其发展必须由平衡的监管加以引导,在促进创新的同时确保透明度、问责制以及人类创造力的首要地位。
经济、规划与发展部(DEPDev)创新事务处助理主任迭戈·路易斯·S·圣地亚哥(Diego Luis S. Santiago)——该部是《菲律宾国家人工智能战略》(NAIS-PH)下人工智能与数据政策的牵头机构——表示,该部正在制定首个国家人工智能治理框架,努力“确保政府不会对人工智能过度监管”。
“我们确实把人工智能视为增强我们经济发展能力的一种途径……我们把人工智能视为缩小不平等差距的一种途径,”圣地亚哥说,同时他强调,随着应用加速推进,需要确保透明度和负责任地部署人工智能。
德拉萨大学知识产权办公室主任克里斯托弗·E·克鲁兹(Christopher E. Cruz)表示,人工智能正在模糊人类创作与机器创作之间的界限,给知识产权提出了棘手的问题。
“现在的挑战是……你要如何把你的作品与人工智能的作品区分开来?……二者交织得太紧密,以至于你现在已经无法分清哪些是你的作品、哪些是人工智能的作品……我没有答案。我的问题比答案多。”
菲律宾知识产权局前局长罗威尔·S·巴尔巴(Rowel S. Barba)强调,尽管人工智能正在改变创新的方式,知识产权制度仍将继续承认人类的才智。
“人工智能正在改变我们创新的方式,但它并没有改变知识产权存在的理由。创新始终始于人类的想象与构思。人工智能或许可以加速创造,但提供愿景、判断和担当的是人。”
科技部(DOST)助理部长拿破仑·K·华尼略(Napoleon K. Juanillo)同样呼应了以人为本发展人工智能的必要性,他把人工智能称为“共同创作者”,同时强调了人类所独有的一些特质。
“拥有那种深切的共情、智慧、洞察力和反思能力的,仍然是你和我……分析工具有帮助,但归根结底,真正起作用的还是你——基于你的具体情境、基于你的各种关系、基于你赋予这个世界的种种意义,因此对我而言这是不可替代的。”
来源:菲律宾知识产权局,2026年8月8日,
原文链接:https://www.ipophil.gov.ph/news/the-next-frontier-of-ip-fighting-piracy-while-governing-ai/
本文原文为其他语言,中文为机器翻译,仅供参考,如有问题或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