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8-18
发布时间:2026-08-18
1. 引言
1.1 概述
人工智能(AI)是一种基于输入数据和提示词生成预测、内容、建议或决定等输出结果的机器系统。生成式人工智能(GenAI)是人工智能的一种类型,它通过从输入数据中学习模式来生成文本、图像、音频或视频等新内容。随着生成式工具在各个领域的使用迅速增长,有必要一并考虑其在专利审查中的使用。专利审查是文献密集型的、技术上复杂的、法律上不断演进的且具有时限性的工作。专利领域的学术研究表明,此类工具可以协助建议检索词、检索并排序相关文献、可视化呈现内容,并降低筛查大量专利的时间和成本。较新的研究也已开始考察其在新颖性分析中的应用。
印度政府发布的各项政策文件支持在公共职能中以结构化和负责任的方式使用人工智能技术。这些文件认可人工智能在提高效率和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的效用,同时强调人工监督、问责、安全、透明、隐私、基于风险的治理以及制度性保障。
正是在此背景下制定了本指南。其目的在于明确如何在专利审查程序中适当地利用此类工具的益处,同时确保审查员和主管官员的技术性、法定性和准司法性职能不被削弱、不致无法实现预期效果。
本指南中针对不同使用场景的非穷尽示例清单,是借助若干公开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以及专利局可获取的若干私有工具编制的,载于附件一。由于此类工具具有专有性质,本指南未对其作具体标识。鉴于该技术仍在快速演进,本指南可能需要根据后续进展不时予以修订。
1.2 目的
本指南旨在以支持效率与质量的方式指导和规范人工智能在专利审查中的使用,同时维护保密性、问责性、一致性以及审查员或主管官员独立运用判断力的能力。
1.3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在专利审查任务中使用人工智能的情形,例如筛查、分类、检索、翻译辅助、起草辅助、技术比对或知识检索。
3.2 人工监督的必要性
印度关于使用人工智能的政策材料一再强调人工监督、核验与问责的必要性。人工智能旨在辅助而非取代审查员或主管官员的职能或工作。任何可能影响检索或审查的人工智能使用,均应经过人工复核与验证。审查员或主管官员对其在检索和审查过程中实施的、以任何方式涉及使用人工智能的每一项公务行为,仍应承担全部责任。使用人工智能不得淡化或转移此种责任。审查中使用的任何人工智能辅助输出,均应经过审慎复核和评估,且只有在相关官员本人确信其正确性、相关性和适当性之后方可采纳。
5. 禁止的用途
以下用途不被允许:
(a) 将未公开的专利申请内容、保密的局内记录或内部审议材料输入公开的人工智能工具。
(b) 在新颖性、创造性、产业实用性、充分公开、清楚性或发明单一性等实质性事项上,以人工智能替代审查员或主管官员运用其判断力。
(c) 仅以人工智能生成的输出为依据,在缺乏充分人工监督的情况下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首次审查报告(FER)、听证通知、决定或其他官方文书。
(d) 引用人工智能建议的判例法、现有技术、科学文献或其他参考文献,而未从可靠来源进行独立的来源核实。
(e) 在官方文书中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而未经相关官员复核、修正和采纳。
(f) 在影响申请人/专利权人或第三方权利的决策中——特别是在涉及对立当事方的案件(例如异议程序)中作出结论时——仅依赖人工智能。
6. 行政措施
1. 主管机关可以规定,在特定职能中对人工智能的实质性使用应予以记录。此类记录可包括工具名称、使用的性质、使用日期,以及为监督、审计或质量审核所认为必要的任何其他信息。相关披露可向利益相关方公开,以提升对审查程序的信心。
2. 主管机关可以设立专门委员会,负责治理专利局职能中人工智能的使用。该委员会可被赋予以下职责:a. 工具的审核与批准;b. 将各类使用划分为允许类和禁止类;c. 规定保障措施与批准条件;d. 就人工智能在审查程序中的使用开展试点研究;e. 审查质量、错误、投诉或政策违反情况;f. 定期修订本指南;以及 g. 与相关利益相关方以及在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或大语言模型系统方面具备可证明技术专长的人工智能专家进行磋商。印度专利、外观设计与商标总局(CGPDTM)办公室的人工智能治理委员会应由专利局审查部门的审查员和主管官员、信息技术办公室以及质量管理体系(QMS)部门的官员组成。相关官员的提名应覆盖专利局的不同技术领域组。
3. 主管机关可采取措施对官员开展培训和能力建设,内容涵盖:a. 人工智能的功能与局限;b. 保密风险与提示词纪律;c. 人工智能辅助输出的核验;d. 在公共服务中的负责任使用;e. 幻觉、无依据主张和捏造引证的识别;f. 本指南项下允许和禁止的用途。
4. 在适当情况下,主管机关还可规定独立审计、影响评估、反馈机制和事件报告制度。
本指南另含第2节(术语)、第3.1节(局限与风险)、第4节(人工智能在专利审查中的典型用途、潜在风险与相应保障措施)、附件一(人工智能在专利审查中应用的非穷尽示例清单)以及附件二(核查表与声明)。完整全文见指南全文(PDF)。
来源:印度专利、外观设计与商标总局(CGPDTM),2026年8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ipindia.gov.in/dynamic/news-details/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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