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8-04
发布时间:2026-08-04
城市或国家的名称能否作为国家、地区或欧盟商标获得保护?数十年来,这一问题一直是广泛讨论的话题,各界对在欧盟范围内实现更一致的处理方式抱有强烈期待。
由欧盟各知识产权局和用户协会组成的欧盟知识产权网络(EUIPN),在其新发布的《CP18指示地理来源标志共同实践》中,就如何评估地理名称能否作为商标获得保护达成一致。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上诉委员会的相关判例法研究报告是这项工作的起点,整项工作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完成。
CP18确立了一项“三步测试法”,正如近期“Iceland”判决(T-105/23)所体现的那样,用以判断地理名称何时可以作为商标发挥功能、何时必须因具有描述性而被驳回。该共同实践提供了实务示例,以支持在欧盟范围内的一致适用。
CP18现有英文版本,并将很快提供23种欧盟语言版本,以支持更一致的审查实践,为欧洲用户提供更大的法律确定性。关于该共同实践实施情况的最新信息,请查阅EUIPN网站以及各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局网站的更新。
欧盟知识产权局衷心感谢所有参与方的积极投入、宝贵贡献以及为实现这一重要里程碑所作的努力。
来源:欧盟知识产权网络(EUIPN),原文日期: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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