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知识产权法典》的法令发布

时间:2026-07-06

来源:法国国家工业产权局(INPI)

作者:

类型:商标;专利


涉及国家/地区:法国

发布时间:2026-07-06

技术领域:{{fyxType}}

该法令修改了《知识产权法典》的35个条文,于2026年7月2日生效。主要措施如下。


电子送达

为完成程序的数字化,所有纸质送达一律取消。今后通知将仅以电子方式发送。系统将向收件人发送一封电子邮件,告知其在法国国家工业产权局(INPI)电子程序门户的个人空间中有一份通知可供查阅。如果未提供电子邮件地址,《知识产权法典》规定必须在《工业产权官方公报》上刊登公告,与此前邮政地址不明时的做法相同。希望将通知发送至与其账户登录邮箱不同的电子邮件地址的用户,需在每件申请(商标、专利、外观设计)中填写通信地址。


已缴规费的制度

《知识产权法典》规定的所有退费一律取消,但检索报告尚未作出时的检索报告费除外。因此,在申请不可受理、异议后专利限缩程序终结、欧洲专利转换时未提交译文,或未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转送国际专利延伸申请等情形下,已缴纳的费用将不再退还。该措施适用于2026年7月2日及之后提交的所有申请。


中小企业减费标准与欧盟定义接轨

享受专利规费中小企业减费的门槛已从此前的1000名员工降至250名员工,与欧盟对中小企业(SME)的定义一致。这一新门槛适用于自2026年7月2日起提交的专利申请。此外,注明机构类别(中小企业或非营利组织)的减费申请现须在提交申请时立即提出,而不再是提交后一个月内。


数据保护

为确保符合CNIL(法国数据保护机构)关于个人数据保护的要求,提交工业产权申请的个人的住址将不再在登记簿和《工业产权官方公报》中公布或传播。因此,与国家企业登记册(RNE)的现行做法一样,为尊重个人数据的机密性,这些住址也将不再出现在DATA INPI网站上。


其他简化与协调措施

为便利申请的提交和处理,还通过了其他若干措施:

  • 商标异议和撤销案件的决定期限与专利异议保持一致,由三个月延长至四个月,立即适用,包括2026年7月2日尚在审理中的案件;

  • 商标异议在不可受理的情况下可以补正,此前这是不可能的;

  • 取消雇员发明申报专用信封;

  • 在提出内部优先权请求时,专利申请人不再需要提供在先申请的副本,因为INPI可通过其他途径获取这些文件;

  • 实用证书的第三方意见提交期限设定为公布后三个月,与专利相同;

  • 在异议程序中,专利修改提案可以提出至口头审理阶段结束,但须经对抗性辩论;

  • 专利摘要可由INPI撰写,而不再仅限于格式整理,从而避免与申请人之间的反复沟通;

  • 专利小册子的印制已停止。

这些措施将简化程序,符合企业的利益。


原文链接:https://www.inpi.fr/en/in-one/publication-of-a-decree-simplifying-the-intellectual-property-code

本文原文为其他语言,中文为机器翻译,仅供参考,如有问题或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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