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波兰共和国专利局延长“中波联络员机制”

时间:2026-07-09

来源: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作者:

类型:商标;专利


涉及国家/地区:中国,波兰

发布时间:2026-07-09

技术领域:{{fyxType}}

为进一步推动中波两国知识产权领域合作,为双方企业提供持续、高效的知识产权服务,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波兰共和国专利局经磋商一致,决定将“中波联络员机制”延长五年,自2026年7月8日至2031年7月7日。

中波两局将继续各自指定一名知识产权联络员,分别为中国企业在波和波兰企业在华开展业务提供知识产权(发明、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保护信息。

联络员机制运行期间,中国企业如有发明、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相关咨询问题,可联系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联络员,联系方式如下:

联络员:李瑞丰

邮箱:cnipa-ppo@cnipa.gov.cn

波兰企业如有相关咨询问题,可联系波兰专利局知识产权联络员,联系方式如下:

联络员:Ms.Sylwia CAPIGA-WILEWSKA

邮箱:Sylwia.Capiga-Wilewska@uprp.gov.pl

原文链接:https://www.cnipa.gov.cn/art/2026/7/8/art_53_2071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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