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4-22
发布时间:2026-04-22
在南非,大麻再次成为新闻焦点,近日多个政府部门宣布了一项国家大麻总体规划,旨在建立正规的大麻和大麻纤维产业。与此同时,南非政府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保护当地生物多样性,这体现在2004年《国家环境管理:生物多样性法案第10号》(简称NEMBA)中。除其他职能外,NEMBA通过许可证制度对生物贸易和生物勘探活动进行监管。未经许可开展生物勘探或生物贸易活动属于违法行为,可处以最高1000万兰特的罚款和/或最高10年的监禁。许可证申请流程相当复杂,除其他要求外,还需与相关生物贸易或生物勘探活动的任何资源提供者和/或传统知识持有者签订合适的物质转移协议(MTAs)和利益分享协议(BSAs)。
要了解NEMBA何时适用,需进行三重调查:
首先,该活动是否属于法案所定义的生物勘探活动?
其次,该生物勘探活动是否涉及法案所规定的本土生物资源(IBR)?
最后,是否存在任何豁免或例外情况,可将特定本土生物资源排除在法案适用范围之外?
对于第一个问题,就本土生物资源而言,“生物勘探”是指为商业或工业开发目的而对本土生物资源进行的任何研究、开发或应用。在实践中,这一范围十分广泛,几乎任何以商业目的开展的与本土生物资源相关的活动都可视为生物勘探。对于第二个问题,本土生物资源包括任何本土动物、植物或其他本土物种的生物(无论生死),以及它们的任何衍生物,包括从这些本土物种中提取的化合物或遗传物质。它还包括本土物种的栽培品种、品系、衍生物、杂交种或可育版本,以及经过改造以包含在任何本土物种中发现的遗传物质或化合物的外来物种。一般来说,任何源自本土物种的东西都可视为本土生物资源。
而这里,由于NEMBA中“本土物种”的定义是指在本国境内自然状态下(自由生长)存在或历史上曾自然存在的物种,但不包括因人类活动而引入本国的物种,因此我们最终讨论到了对大麻和大麻纤维的影响。大麻虽广泛种植,但也是能在自然界中独立生存的植物(“杂草”这一名称恰如其分)。它引入该国的时间也相当久远,其确切引入机制尚不确定,学术界暂定共识是阿拉伯商人可能在14世纪引入了它。在这种情况下,林业、渔业和环境部(DFFE)有可能认为大麻是一种本土生物资源。
对于调查的最后一步,我们来看看豁免情况。目前,NEMBA排除了人类起源的遗传物质、上述以外的外来动植物,以及《国际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条约》(简称《条约》)中列出的本土生物资源。部长还有权通过公告对特定物种和活动予以豁免,对于国际切花和观赏植物市场使用的物种已经这样做了。目前,《条约》并未将大麻列入其中,我们也不知晓部长有任何公告宣布对大麻或大麻纤维予以豁免。
如果政府有意大规模建立正规的大麻和大麻纤维产业,那么这样的豁免很可能是合理的下一步举措。或者,如果政府希望对南非当地地方品种所蕴含的潜在价值,以及随时间发展形成的与之相关的传统知识,对当地社区进行补偿,那么明确大麻在NEMBA下作为本土生物资源的地位将受到欢迎。
与此同时,大麻产业作为本土生物资源的潜在来源将如何发展仍有待观察。我们将继续关注相关动态并及时提供更新信息。
来源:Indigenous Biological Resources, cannabis and the conundrum of human introduction - Adams & Ada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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