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支持 Aristocrat:该裁决对澳大利亚软件专利意味着什么

时间:2026-03-18

来源:James and Wells

作者:Sam Mickan

类型:专利


涉及国家/地区:澳大利亚

发布时间:202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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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高等法院(HCA做出一项裁决,认定 Aristocrat 在一款原本通用的电子游戏机(EGM,即扑克机)中的新游戏具有可专利性以来,已经过去一周了。

这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裁决,因为它与近期澳大利亚法院缩小专利适格主题范围(即我们所知的“制造方式”)的判例趋势背道而驰。据我所知,这是高等法院首次有效地扩大了软件领域可专利适格主题的范围,即便该裁决仅针对电子游戏机,而非所有计算机。如今,澳大利亚可专利的范围更广了;不过,澳大利亚专利局适应这一新的更广泛方法还需要时间。


法院对软件专利适格性的新方法

高等法院批准了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在 Aristocrat Technologies Pty Ltd 诉专利专员案 [2025] FCAFC 131(Beach、Rofe 和 Jackman 法官)中提出的新方法,该方法否定了早期法院裁决中更为狭隘的方法。

新批准的方法似乎是 [FCAFC 127,131]:

  • 整体考虑专利权利要求,包括发明性和非发明性特征;

  • 考虑所主张的发明是否产生了一种人为状态和有用的结果。

在此过程中,法院对以下两种情况进行了区分:“(i)在计算机上进行操作的抽象概念”[不可专利];以及“(ii)在计算机上实现抽象概念以产生一种人为状态和有用的结果”[可专利] [FCAFC 131]。

就 Aristocrat 特定的电子游戏机发明而言,联邦法院更倾向的方法解释如下 [FCAFC 127]:

  • 鉴于“专利说明书不仅强调了特色游戏,还强调了与特色游戏相关的可配置符号的功能和显示,以及这些元素在相互依存的玩家界面和游戏控制器中的集成”,因此“将专利权利要求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描述,涵盖发明性和非发明性元素的组合”;

  • 考虑“……证据表明,可配置符号,特别是覆盖在其上的奖金值,显著提升了玩家的体验”;

  • 考虑“可配置符号和特色游戏需要在电子游戏机中实现,并且在电子游戏机运行过程中,它们与其他权利要求要素(尤其是物理要素)相互作用,并且完全依赖于这些要素,因此与玩家界面密不可分”。

重要的是,法院指出,这种方法“不会过度或主要地强调权利要求中发明性方面相对于非发明性方面的权重,并且充分认可了那些虽非发明性但对电子游戏机运行至关重要的物理元素”。

联邦法院拒绝了近期驳回软件专利案件(包括 RPL Central、Encompass 和 Rokt 案)所采用的“过于严格和狭隘……的方法”,这些方法要求发明必须在“计算机技术”方面有所改进才具有可专利性。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IP Australia)在审查实践中可能作出的回应

专利局表示将对该裁决进行反思,并考虑是否更新审查员手册。我期待看到这些变更是否会反映更广泛的方法。

虽然专利局在联邦法院裁决后更新了审查员手册,提及了联邦法院采用的方法,但根据我对手册的解读,到目前为止,该局尚未完全实施这一新方法。例如,在审查游戏和游戏机的指南中,该局写道:“如果一款游戏在具有相互依存物理特征的设备上实现,则可能具有可专利性”,这与 Aristocrat 案的裁决相符;然而,该局添加了并非来自联邦法院的自身指导意见:“这与在通用计算机系统上的游戏形成对比,在通用计算机系统上的发明很可能并非针对制造方式。”在审查计算机实现发明的指南中也有类似表述。该局还写道:“联邦法院在 2025 年 Aristocrat 案中也指出(在[132]处),根据上述原则评估发明与先前关于制造方式的权威案例保持一致”;然而,联邦法院仅指出先前权威案例的结果是正确的,而非其原则,并且据我解读,联邦法院实际上认为先前权威案例采用的方法过于严格和狭隘。因此,我们希望审查员手册能尽快更新。


软件创新者和专利申请人现在应采取的行动

在此裁决之后,更多软件发明应具有可专利性,即便在计算机技术方面没有非常明显的改进。例如,确定软件的一个与物理特征(即便该特征本身并非发明性)相关联的输出或效果,然后解释该输出或效果在某一经济活动领域中为何是重大且有用的结果,可能就足够了。可能有必要在专利说明书中强调发明性和非发明性元素之间存在相互作用、集成、相互依存和密不可分的联系,并提供证据证明存在重大影响,或许类似于 Aristocrat 案中提升的玩家体验。

如果你开发软件或游戏技术,且不确定 Aristocrat 案对你的专利策略有何影响,请寻求具体建议。我经常就计算机实现发明提供咨询,并且能够帮助你根据新方法调整申请。


与计算机实现发明领域的专家合作

我对你与专利局的经历很感兴趣,请私下告知我。我与志同道合的澳大拉西亚律师共同组建了计算机实现发明特别工作组(CIITF),致力于改善用户在该技术领域与专利局的体验。

“RPL Central、Encompass 和 Rokt”相关案例:
专利专员诉 RPL Central Pty Ltd [2015] FCAFC 177;(2015)238 FCR 27
Encompass Corporation Pty Ltd 诉 Infotrack Pty Ltd [2019] FCAFC 161;(2019)372 ALR 646
专利专员诉 Rokt Pte Ltd [2020] FCAFC 86;(2020)277 FCR 267


来源:https://www.jamesandwells.com/au/aristocrat-high-court-2026-software-patent-eligibility-australia/

本文原文为英文,中文为机器翻译,仅供参考,如有问题或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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