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1-06
发布时间:2026-01-06
在伦敦举办全球规模最大的防务贸易展之一——英国国际防务展(DSEI UK)之际,我们来探讨一下专利制度如何处理国家安全相关事宜。
并非秘密的历史
19世纪50年代的英国,正值大展览会和克里米亚战争时期。政府在不久前刚设立了专利局,便决定阻止约翰·麦金托什(John Macintosh)“用于战争的燃烧材料”专利申请的公布,该申请提出了攻击塞瓦斯托波尔港口的手段。最终,该申请在战争以和平条约结束后才获准公布。政府对保密的胃口被勾起后,很快通过了一项法案,正式确立了限制某些专利申请公布的流程。随后,又出台了第一部《官方保密法》。
自此,秘密专利(严格来说,仅指专利申请)便一直存在。在随后的几十年里,针对各种军事创新实施了限制措施,包括炮弹引信、线膛火炮、炸药,以及有些令人担忧的使机枪与飞机螺旋桨同步射击的装置。后来,雷达、原子武器和气垫船也受到限制。我们之所以知道一些这类秘密专利,是因为它们后来被解密了。而许多其他专利仍未解密,有些或许永远都不会解密。
阻止某些专利申请公布的通常原因,过去和现在都是,这些申请描述的发明一旦公开,会对国家安全造成问题。这也防止了敏感发明的细节外流;没有哪个国家愿意将潜在的技术优势拱手让给外国对手。但另一个原因是,历届政府都希望扶持本国的武器制造工业。
这导致专利局与军方之间产生了一些摩擦。专利局最先接触专利申请,坚持维护发明者的保密性,而军方则希望尽早获取这些发明。
夹在中间的发明者有时会因专利被列为秘密而错失商业机会而感到沮丧。有时,他们出于爱国(或商业)目的主动提供发明,却遭到政府的忽视或拒绝。即便政府提供补偿,有时也很丰厚,但并非总是如此。
与此同时,人们对秘密专利的态度也在不断演变。世界事件对发明内容以及政府认为有必要保密的内容和保密时长产生了影响。其总体效果往往是限制措施不断升级。
20世纪30年代,有人主张彻底废除秘密专利。有人认为,或许公布所有专利申请会更有效,这样能让对手摸不着头脑,搞不清哪些发明真正被采用。或者,全面披露会让人觉得肯定有更好的东西还在保密中。然而,随着另一场世界大战的爆发,这种想法破灭了,这场战争催生了额外的国防法规,随后的冷战又进一步收紧了保密法律。
一旦某项内容写入法律,就很难删除。1977年英国《专利法》最后一次进行重大修订时,上议院提议从法案中完全删除安全条款,但下议院迅速重新插入了相关章节。“我们暂时还能忍受它。”一位立法者这样说道。于是,我们至今仍在忍受。
秘密专利的实际操作
英国知识产权局(UK IPO)处理秘密专利的流程受1977年《英国专利法》第22条和第23条的约束,该条款允许对被认为“有损国家安全”的专利申请不予公布,不仅不公布申请内容,也不公布其中披露的信息。这一流程既普遍又特殊,普遍在于所有在英国知识产权局提交的专利申请,至少最初都要经过这一流程,特殊在于后期阶段极为罕见,大多数专利律师可能永远都不会遇到。
每份在英国知识产权局提交的专利申请,无论是国内申请、欧洲申请还是国际专利合作条约(PCT)申请,都会被送至“GR70室”。在那里,一小队专利审查员会审查申请内容,并参考国防部提供的一份文件。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专利申请会按正常流程进行。然而,偶尔会有申请走上不同的道路。
这些申请会根据其被认为的敏感程度进行标记(分为“官方”“官方敏感”“秘密”或“绝密”,还可能有额外说明),然后按常规方式进行检索和审查,但在限制措施生效期间,它们会处于一种类似专利炼狱的状态:无法公布,因此也无法授权。
虽然最初决定发出保密指令的是英国知识产权局,但最终是否维持该指令由政府决定。会定期进行审查,但对于申请人来说,这一过程是不透明的;限制措施可能在任何时候被解除。
一旦发出第22条指令,随之而来的限制措施十分繁重,管理成本也相当高。专利律师需要具备相应级别的安全审查资格才能处理此类申请,他们的办公室也需要具备适当的安全措施。未经许可,禁止向他人传达申请内容。违反限制是刑事犯罪,可处以罚款和/或最高2年监禁。出于商业目的或为在国外提交相关专利申请而讨论该主题,必须获得许可。
除非政府认为适合对秘密专利进行解密,否则限制措施将一直存在,实际上等同于永久保密。摆脱相关文件保密责任的唯一方法就是撤回专利申请。
秘密专利技术
“有损国家安全”这一决定哪些专利成为秘密专利的术语,并没有精确的定义。一些技术(如与核、化学和生物武器相关的技术)显然存在问题,但随着技术和威胁的演变,其他技术也会变得有问题。以前对简易爆炸装置的担忧,如今已转变为对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的担忧。十多年前公开的一份部分删减后的清单详细列出了40多个技术类别,有些在意料之中(如“作战车辆”),有些较为模糊(如“专业监视设备”),还有些非常具体(如“精度优于10 - 3g的加速度计”)。然而,完整清单的内容是保密的。
尽管受限技术清单的范围看似广泛,但申请被列为秘密的门槛似乎很高。即便在专利数据库中进行简单搜索,也会发现许多申请明确声明了军事用途,不过,申请人仅声称一项发明与军事相关,并不一定就意味着它确实如此。而且,一些申请人担心可能会受到限制,故意避免以可能导致其专利申请被列为秘密的方式描述其发明。
秘密专利数量情况
不可避免地,关于秘密专利申请数量的信息有限。从英国知识产权局报告的有限统计数据来看,该机构平均每周发出一次保密指令,而其每年处理的专利申请约为2万件,因此这一数据不太可能成为评估当前国防工业创新状况的良好指标。不出所料,绝大多数收到此类指令的申请是由国防工业申请人直接向保密办公室提交的。
自2000年以来提交的所有专利申请中,有1755件受到保密指令约束,其中1100件指令仍在生效。与此同时,有1255件申请被解密。过去几十年,解密率明显急剧下降。然而,由于包括2000年之前在内的秘密专利总数并未公开,因此不清楚这种下降是因为更加重视保密,还是仅仅因为剩余待解密的秘密专利数量减少。据报道,一些特别敏感的申请,如与核武器开发相关的申请,已实施限制措施超过80年,且预计将无限期持续下去。
秘密专利的未来
秘密专利有着悠久的历史。但在当今世界,它们还有存在的必要吗?自秘密专利首次引入以来,军事创新的风格和节奏已发生了巨大变化。进入门槛降低了。如今,对定制重型工程的依赖减少,对软件和人工智能的依赖增多。许多技术具有军民两用性,而非仅用于军事。如今,对国家安全“危害最大”的往往是基于现成的商业产品,其中许多价格低廉、易于获取,且能够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迅速部署。数字技术也使得技术能够轻松、广泛地传播。军事技术已实现了民主化。创新再次超越并绕过了立法。
那么,秘密专利还有什么作用呢?秘密专利在防止技术传播方面的效果如何?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们是政府防止“精灵从瓶子里逃走”的一种尝试。被禁止的技术清单非常广泛。瓶子数量众多;期望能堵住所有瓶子是否现实?从历史上看,一些发明的重要性曾被低估。实际上,尽管我们可能希望某些发明不要广泛传播(如核武器),但认为它们会一直保持保密状态可能只是一厢情愿(如核扩散)。秘密专利也无法防止独立发明或间谍活动。它们所能提供的只是一种正在阻止潮流的感觉,更多的是一种安慰,而非现实。
秘密专利是一种过时之物,正变得越来越无关紧要。它们尽管存在内在矛盾,但依然存在。专利制度的基础是国家与申请人之间的一项交易,即国家授予申请人独占的、有时限的商业权利,以换取公众获得发明的完整描述。专利表面上是为了鼓励发明传播。秘密专利则与这一理念背道而驰。尽管多年来有过一些小修订,也曾有过彻底废除保密条款的严肃提议,但秘密专利依然存在。看来我们暂时还得继续忍受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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