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26
发布时间:2025-12-26
事实上,在众多用户提出需求后,欧洲专利局正在通过重大更新对其系统进行现代化改造。
自2025年10月1日起,欧洲专利局允许以电子方式提交并处理彩色和灰度附图。
此举是欧洲专利局正在推进的《2028年战略计划》的一部分。新规定在《主席决定》(OJ EPO 2025,A49)中正式制定,并在一份详细的《通知》(OJ EPO 2025,A57)中进一步解释。
虽然这是个好消息,The IPKat 仔细研究了新的法律文本后发现,申请人需要格外谨慎。新框架引入了具体的新形式要求,并详细说明了《专利合作条约》(PCT)申请的复杂程序。
新的法律依据(OJ 2025,A49)
主要的法律变更来自《主席决定》,该决定修改了关于申请文件呈现形式的规定。
关键变更体现在第1条第(2)款第(a)项:
“附图应以持久、黑色、足够浓密和深暗、线条粗细均匀且轮廓清晰的线条和笔触绘制,不得着色。若通过电子通信方式提交,附图也可采用彩色或灰度,以持久、线条粗细均匀且轮廓清晰的线条、笔触或区域绘制[……]”
然而,这种新的自由伴随着一项新的即时形式要求。同一条款接着规定,彩色或灰度附图“还必须具有足够的对比度,并且适合以300dpi的分辨率清晰显示”。
这并非仅仅是建议。欧洲专利局受理部门将根据《欧洲专利公约》(EPC)第57条第(i)款,正式审查附图是否符合这一要求。
核心分析:新政策的内容、适用范围及操作方式(OJ 2025,A57)
欧洲专利局的《通知》提供了这项新政策的具体实施细节和限制条件。
1.“仅限附图”规则
这项新功能严格限于附图。该《通知》明确表示,在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或摘要中使用彩色或灰度是不被允许的。若提交的这些部分带有颜色,在出版时将被转换为黑白格式。
2.“不要提及红色”的提示
欧洲专利局已经预见到在清晰度和充分性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通知》向申请人给出了具体警告:
“建议申请人在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或摘要中不要提及附图特定颜色特征(例如,说明某个部件是‘米色’或‘黄色’),因为颜色规格可能无法始终可靠且客观地识别。”
3.PCT申请的复杂流程
这是新系统中程序上最为复杂的部分。该《通知》为欧洲—PCT申请制定了多步骤流程。
步骤1:根据PCT规定,在国际阶段不允许提交彩色附图。
步骤2:在PCT申请中提交的任何彩色附图,将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IB)转换为黑白格式,用于国际公布。
步骤3:不过,国际局将保留原始的彩色/灰度版本,并在PATENTSCOPE上提供。国际公布的封面页将对此进行说明。
步骤4(关键部分):对于在2025年10月1日或之后进入欧洲阶段的欧洲—PCT申请,欧洲专利局仅在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会基于彩色附图进行处理:
彩色附图可在PATENTSCOPE上获取,且国际公布对此有所提及。
后果是,如果未满足这些条件,欧洲专利局“将依据以黑白格式公布的附图进行处理”。
最终思考:对申请人的影响
有几处明确的警告和说明,阐述了这些新规定将如何与既定的《欧洲专利公约》条款相互作用。
《欧洲专利公约》第123条第(2)款(新增事项):该《通知》确认,对于在2025年10月1日前进入欧洲阶段的欧洲—PCT申请(因此为黑白附图),如果申请人随后提交彩色附图,欧洲专利局“将审查其是否符合《欧洲专利公约》第123条第(2)款”。
《欧洲专利公约》第76条(分案申请):对于提交彩色附图的分案申请,欧洲专利局将“仔细检查”其是否符合《欧洲专利公约》第76条第(1)款。
缺件情况(第56条):如果提交缺件,附图必须“在内容和格式上与优先权申请完全一致”。如果优先权申请为黑白附图,缺件附图也必须为黑白格式。
来源:https://ipkitten.blogspot.com/2025/11/beyond-black-and-white-epos-new-rul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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