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18
发布时间:2025-12-18
总督最近批准了《2025年商标修正案(国际注册、听证会及异议)条例》,该条例对《1995年商标条例》进行了细微修订。
变更将分两个阶段生效,对现有事项将有过渡性安排。
11月19日起的关键变更
注册商标的替换选项将从完全替换扩展至部分替换。仅在极少数情况下,即同一人同时拥有受保护的国际商标和具有更早优先日的相同注册商标时,才可能进行替换。欲了解更多关于替换的信息,请访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网站。
在(指定澳大利亚的)国际注册(IRDA)受到保护之前,注册官将有权撤销对该注册的接受。撤销意向通知将暂停IRDA的自动保护,给予持有人时间回应注册官并陈述其理由。
12月19日起的关键变更
针对异议提交答辩意向通知的期限将从一个月延长至两个月。此变更仅适用于在12月19日或之后公告的异议事项。相关期限将在官方信函中明确。
当提出听证会请求时,商标申请的接受期限可延期。客户在接受截止日期临近时请求听证会,无需再申请延期。接受期限将延期至听证会解决为止。12月19日之前请求的听证会将不受影响。
这些更新有助于保持澳大利亚的商标体系符合国际要求,并通过简化监管为政府提高生产率的努力做出贡献。
更多信息
欲了解有关这些变更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官方公告。有关咨询过程的信息,请访问我们的咨询中心。新的条例和解释性材料可在联邦法律登记册上查阅。
本文原文为英文,中文为机器翻译,仅供参考,如有问题或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