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12
发布时间:2025-11-12
在联邦法院全庭对Aristocrat Technologies Australia Pty Ltd诉专利专员案[2025] FCAFC 131号作出裁决后,专利专员认为有必要调整专利局在审查计算机实施发明时所采用的方法。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更新了其实践与程序手册中的指导方针,以体现该裁决结果。我们将继续考虑收到的反馈意见,并在未来几个月内直接与主要利益相关方团体进行协商。
如需就手册更新内容提供反馈,请发送电子邮件至质量与审查实践团队(Quality and Examination Practice Team,简称QEP):MDB-QEP@ipaustralia.gov.au。
在更新手册以体现联邦法院全庭裁决结果的同时,专利专员今日已就向澳大利亚高等法院提起上诉申请特别许可。专利专员在决定申请上诉许可时,认真考虑了公共利益,包括:
该裁决在适用一套统一原则来评估专利资格方面所带来的挑战——无论是在本案中还是在其他涉及计算机实施发明的案件中;
计算机实施发明日益普遍以及技术融合的趋势,以及为有效且高效地管理和适用1990年《专利法》提供充分明确性的必要性;以及
维护对澳大利亚专利制度的信心——使申请人和审查员能够基于更高程度的确定性和对制度完整性的信任来做出明智决策。
专利专员决定申请上诉许可是考虑到联邦政府有义务作为模范诉讼方行事,并遵循哈迪曼原则(Hardiman Principle)。
本文原文为英文,中文为机器翻译,仅供参考,如有问题或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