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22
发布时间:2025-09-22
今年的精选案例涵盖了广泛的专利相关主题,包括一项位于知识产权与竞争法交叉点的最高法院裁决、第一份涉及 SPC 制造豁免的欧洲实体判决、一项关于取证扣押(saisie)后续证据可采性的最高法院裁决,以及其他若干与取证扣押令相关的有趣判决。与往年一样,制药与生物技术领域占据重要位置,但其中的内容对每一位专利诉讼律师都有启发。
在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的交汇处航行
比利时最高法院,2025 年 2 月 20 日,Victrix Socsan 和 Télé-Secours 诉 Tunstall
拒绝授予知识产权许可有时可能与竞争法发生冲突。这个主题在国家法院和欧盟法院的案例法中早已探讨过,最著名的是 2004 年 4 月 29 日的里程碑案件 IMS Health(C418/01)。此类拒绝常常被放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框架下进行审查。然而,要证明支配地位在实践中往往非常困难。
自 2020 年起,比利时在其《经济法典》(CEL)中增加了“禁止滥用经济依赖”的新规定,补充了关于滥用支配地位的条款。经济依赖被定义为:“某企业对一个或多个其他企业的从属地位,其特征在于在合理时间、合理条件和成本下不存在合理等效的替代方案,从而使后者或其中之一能够强加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无法获得的服务或条件。” 要构成经济依赖的滥用,必须满足三个条件:(i) 一家公司必须经济上依赖另一家公司;(ii) 这种状况被滥用;(iii) 其对比利时相关市场或其相当一部分市场的竞争产生影响。若满足上述条件,即使未证明市场支配地位存在,法院也可制裁滥用行为。比利时法院已在多个案例中适用这些规定,例如制造商拒绝继续向零售商供货或银行拒绝提供服务。但直到 2022 年,比利时法院才首次将这些规定应用于知识产权领域,即 Tunstall 诉 Télé-Secours 和 Victrix 一案。
Télé-Secours 是一家比利时远程护理服务提供商,历史上依赖其供应商 Tunstall 的软硬件。Tunstall 拥有 EP 2 160 038 专利,该专利保护包括“通过分组交换网络传输双音多频(DTMF)数字的系统”。后来,当 Télé-Secours 尝试用 Victrix(现属 Careium)开发的软件替换 Tunstall 的软件时,Tunstall 指控 Victrix 和 Télé-Secours 侵犯其专利权,称 Victrix 的软件销售和 Télé-Secours 的使用行为构成侵权。作为回应,Victrix 和 Télé-Secours 向布鲁塞尔企业法院反诉,请求法院责令 Tunstall 提供专利使用许可,认为其拒绝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或滥用经济依赖。法院驳回了基于支配地位的主张,因为未证明存在支配地位,但认定 Tunstall 的拒绝确实构成了对 Télé-Secours 和 Victrix 的经济依赖的滥用。法院特别指出,Victrix 若没有 Tunstall 的许可便无法进入相关比利时市场。因此,Tunstall 被命令授予许可。
Tunstall 上诉后,布鲁塞尔上诉法院撤销了授予许可的命令。法院认为,由于 Victrix 与 Tunstall 之间不存在既有合同关系,Tunstall 的拒绝不构成经济依赖的滥用。法院援引比利时判例和学术观点,认为确需既有合同关系。
Victrix 和 Télé-Secours 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最高法院审查了经济依赖是否需要既有合同关系。最高法院推翻了上诉法院的判决,裁定即使在许可方与被许可方之间不存在既有合同关系,也可以存在经济依赖。本判决强调,已建立公司拒绝向试图进入市场的公司许可知识产权的行为,可以被视为滥用,而无需证明市场支配地位或合同关系。案件已发回蒙斯上诉法院进一步审理。
澄清 SPC 制造豁免的边界
布鲁塞尔企业法院,2024 年 12 月 23 日,Amgen 和 Amgen Fremont 诉 Samsung Bioepis
布鲁塞尔企业法院在 2024 年 12 月 23 日作出的判决,是欧洲首例实体判决,解释了 SPC 制造豁免。自 2019 年引入以来,SPC 制造豁免在欧盟范围内引发了复杂的法律问题。其目的是为欧盟制造商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允许他们在 SPC 保护期内制造生物类似药或仿制药,用于出口至第三国,或为 SPC 到期后的库存储备,前提是满足一定条件。本判决具体解释并澄清了依赖该豁免所需履行的(通知)要求。
案件涉及 Samsung Bioepis(SB)与 Amgen 的争议。SB 计划在 Amgen 的 SPC 2010C/039 保护期内,根据 SPC 制造豁免制造生物类似药地舒单抗(Amgen 的 Prolia® 和 XGEVA® 的活性成分),并出口至第三国。为此,SB 使用标准通知表格向比利时主管机关(比利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通知,声明制造行为用于出口,并表示相关上市许可参考编号将在“公开后立即提供”,符合 SPC 条例第 5(5)(e) 条。
Amgen 质疑 SB 的通知有效性,认为其未包含上市许可参考编号及出口国家的识别,因而不完整。
法院驳回了该主张,认为 SPC 条例第 5(5) 条并不要求制造商在第 5(2) 条通知时已获得出口国上市许可。相反,该条款明确要求“在公开后立即提供”参考编号。法院还认定没有提供出口国家清单的要求,因此确认了 SB 对条例的解释。
法院还澄清了两个争议问题。首先,法院驳回了 Amgen 的论点,即仅在目的国不存在相关专利权时才允许豁免下的制造。法院认为该条件未体现在条例文本中,并且与其建立公平竞争环境的目标相悖。其次,法院否认了豁免下的库存储备必须严格限于立即出口的必要情形,认为条例未设定库存储备的时间限制,只要符合正常商业惯例即可。
基于这些理由,法院驳回了 Amgen 的诉求,确认未发生 SPC 侵权,并裁定 SB 的通知符合条例要求。Amgen 基于不正当商业行为的主张被裁定不予受理,因为其未能证明存在严重的侵权风险。
本判决为 SPC 制造豁免的解释确立了重要先例。法院在裁决中参考了两个国外的临时性判决:慕尼黑地方法院采取更严格态度,要求在通知中明确上市许可参考编号;海牙法院则强调条例文本与立法背景的重要性,认定未要求列出出口国是为了避免过早披露商业敏感信息。
布鲁塞尔企业法院采纳了海牙法院的推理,确立了更为灵活的先例,但仍存在上诉可能。
毒树之果:取证扣押令被撤销后所得证据的命运
比利时最高法院,2024 年 3 月 14 日,Prefamac 和 Gatic 诉 Autodesk 和 Microsoft
若取证扣押令被撤销,从该扣押中获得的证据还能否使用?直到最近,比利时法院对此问题采取不同立场。一边是布鲁塞尔上诉法院,另一边是安特卫普上诉法院。
两院均面临同一问题:在法院授权的取证扣押中获得的专家报告,在扣押令被撤销后,能否在实体诉讼中作为证据?实践中,撤销发生时,取证往往已产出可能关键的证据,因此证据可采性问题十分复杂。
在安特卫普上诉法院的案件中,取证扣押令正在被异议,但尚无最终裁决。法院仍依赖专家发现,认定被告构成版权侵权。2018 年 5 月 14 日,该院判称,即使扣押令被撤销,法院仍可将专家报告作为事实推定采纳,依据所谓“Antigone 判例”,即非法获得的证据只有在违反了带有无效制裁的规则、损害证据可靠性或与公正审判权相冲突时,才需排除。因此,法院不排除该专家报告。
布鲁塞尔上诉法院的案情略有不同。在该案中,反对取证扣押的异议已获支持。2018 年 9 月 11 日,法院裁定,由于扣押令已被最终撤销,专家报告不可采,因此因证据不足拒绝认定被告构成软件版权侵权。
2024 年 3 月 14 日,最高法院在针对上述安特卫普判决的上诉中作出里程碑式裁决,澄清了因不同判决导致的法律不确定性。最高法院裁定,如果授权取证扣押的命令被撤销,该撤销自动扩展至由此产生的证据,因此这些证据不得再在法院使用。
该裁决终结了法律争议,并确认取证扣押的有效性是后续诉讼中证据可采性的前提条件。因此,原告在申请取证时必须谨慎,若申请中存在可能导致后续撤销的问题,将面临严重证据风险。
该判决的影响超越比利时边界,因为在统一专利法院(UPC)前也可能出现类似问题,尤其当权利人请求访问依据单方命令取得的专家报告时。
取证扣押的新进展
布鲁塞尔上诉法院,2024 年 10 月 31 日,GSK 和 ID Biomedical 诉 Pfizer;布鲁塞尔法语企业法院,2025 年 6 月 26 日,Sterigenics 和 Amgen 诉 Regeneron Pharmaceuticals;布鲁塞尔上诉法院,2025 年 7 月 17 日,Samsung Bioepis 诉 Amgen
比利时法院在处理复杂专利案件的取证请求方面一向活跃,且这些案件往往涉及国外并行诉讼。包括:
2024 年 10 月 31 日,布鲁塞尔上诉法院就 GSK 针对 Pfizer 的 RSV 疫苗“Abrysvo”的取证请求作出裁决;
2025 年 6 月 26 日,布鲁塞尔法语企业法院就 aflibercept 生物类似药产品(包括 Amgen、Samsung Bioepis 和 Celltrion 的产品)作出裁决;
2025 年 7 月 17 日,布鲁塞尔上诉法院就 Amgen 针对 Samsung 及其分包商的地舒单抗生物类似药取证请求作出裁决。
这些裁决,包括两项布鲁塞尔上诉法院的判决,为比利时法院确认并补充其长期的取证判例提供了机会。特别是:
* 取证可在第三方场所(如涉嫌侵权方的分包商处)进行,而不仅限于主侵权人场所。
* 取证可基于外国专利在比利时进行,用于国外专利侵权诉讼,条件与比利时专利或欧洲专利比利时部分相同。
* 专利权人在取证请求中必须披露所有与表面证据评估相关的要素,但不必更多。仅在实体诉讼中才可能相关的要素无需披露。该标准与 UPC 的标准一致,如 2025 年 7 月 15 日 UPC 上诉法院在 **Tiru 案** 中的裁定。
* 专利正处于无效或撤销程序中,甚至一审已被撤销的事实,并不消除专利的有效性推定,也不妨碍专利权人申请取证。布鲁塞尔上诉法院认为,即使专利权人在英国放弃了欧洲专利的英国部分,也不影响比利时部分的有效性推定。同一法院还确认,当专利一审被撤销,但权利人已上诉,且表明上诉有合理成功机会时,仍可申请取证。对此,比利时法院比 UPC 更宽松。UPC 上诉法院在 2025 年 7 月 15 日的裁定中表示,原则上 UPC 在决定证据保全措施时不审查专利有效性,“除非其有效性明显可疑,例如在并行的欧洲专利局异议程序或另一法院的撤销程序中已有裁决”。
* 专利权排他性豁免(如 Bolar 豁免)是否适用,一般不由法院在取证请求阶段裁定,而应由实体法官判定。但若取证请求所依据文件显示产品仅用于临床试验,从而可能适用 Bolar 豁免,则申请人应说明为何这些文件仍可作为侵权迹象。
* 在异议程序中,若被取证方请求专利权人提供担保,一般会被驳回,除非有具体证据表明专利权人偿付能力存疑。
至于法院指定专家在异议期间是否应避免提交和/或向专利权人传达取证报告,仍需逐案裁定。有些判决坚持异议不具有中止效力,而另一些判决则裁定在一审异议待决期间暂缓提交报告。
来源:https://ipkitten.blogspot.com/2025/09/keeping-up-with-belgian-pa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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