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09
发布时间:2025-09-09
“BUCOD”之战持续
南非两家最大的制药公司正就极易混淆的药品名称展开法律纠纷。拥有已注册“MYBUCOD”商标的Aspen公司,于5月首次赢得一项禁令,迫使Adcock公司将其“LENBUCOD”产品下架并销毁现有库存。
但Adcock公司并未轻易认输。该公司立即申请上诉许可——按照常规操作,此举本应暂停禁令,使“LENBUCOD”在上诉程序进行期间能够重新上市。
法院阻止其卷土重来
昨日,法院的裁决阻止了“LENBUCOD”的回归。对于Aspen公司而言,这是一场重大胜利,法院依据《高等法院法》第18(3)条下达命令,在可能漫长的上诉过程中维持该禁令有效。
法院认定有三个关键因素使天平倾向了Aspen公司一方:
特殊情况:由于上诉可能会拖延数年之久,若允许商标侵权行为持续,将使商标注册本应提供的保护形同虚设。
对Aspen公司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LENBUCOD”每在市场上多停留一天,“MYBUCOD”的商业价值和排他性就会受到一分侵蚀——这种损害是无法用金钱弥补的。
对Adcock公司造成的损害有限:尽管Adcock公司会面临损失,但如果上诉成功,它仍可重返市场,而且Aspen公司已提出对在此期间产生的任何损失给予经济补偿。
该裁决意义重大
该裁决强调,商标权自商标注册之日起生效,而非在商标声名远扬时才生效。正如法院强调的那样,“注册商标受保护的权利并不取决于其商业使用程度或声誉大小”。
这向那些考虑采用类似品牌策略的公司发出了明确信号——无论原有品牌多么成熟,与现有商标接近的品牌策略都伴随着严重的法律风险。
对于Aspen公司而言,这是一场战略性的胜利,在可能旷日持久的法律斗争中保护了其市场地位。
本文原文为英文,中文为机器翻译,仅供参考,如有问题或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