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02
发布时间:2025-09-02
“突发:统一专利法院院长敦促欧盟重新考虑标准必要专利计划”——2023年5月30日,统一专利法院(UPC)举行成立典礼,这一标题引发了广泛关注。在这样一个本应聚焦于欧洲专利纠纷新解决平台的闪耀时刻,统一专利法院新任院长克劳斯·格拉宾斯基(Klaus Grabinski)却觉得有必要就专利界许多人更为关注的另一件事发表见解:欧盟委员会关于《标准必要专利条例》(SEP-Reg)的提案。该提案在大西洋彼岸也引起了关注,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司法部(DOJ)和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的一批前官员致信欧盟委员会,表达了对“欧盟委员会长期知识产权政策明显转变,威胁到欧美创新领导地位”的担忧。
2023年4月27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其关于标准必要专利监管及通常随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协议而来的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义务的拟议方案,引发了诸多评论。有人认为,这一方案干预性过强。事实上,由于欧洲法院是解决许多国际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的首选平台,欧盟委员会的提案被视为全球标准必要专利谈判与诉讼框架的重大“变革者”。有人指出,若该提案得以实施,将“构成几十年来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流程最重大的变革”。然而,国际标准必要专利所有者、产品制造商以及相关文献对该提案的反应却大相径庭。
诺基亚、爱立信和高通等欧洲和美国的大型标准必要专利所有者,对该提案的某些方面表达了担忧;而将相关技术集成到终端产品中的美国大型科技公司和欧洲老牌汽车制造商(以下简称“实施者”)则希望提案能更进一步。半年多后,即2025年2月11日,欧盟委员会突然改变立场,以“无法达成可预见的协议”为由撤回了提案。尽管欧盟委员会的原始提案在欧洲议会以454票赞成、83票反对获得通过,且未作实质性修改,只需等待欧盟立法三巨头中的第三个机构——欧盟部长理事会批准即可。然而,有迹象表明,欧盟部长理事会陷入僵局,且欧盟委员会在此期间的人事变动也可能对提案的命运产生影响。法国前欧盟委员蒂埃里·布雷东(Thierry Breton)是该条例在制定及2023年发布期间最为积极的倡导者之一,但他并未留任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2024-2029年政治周期的新执行团队成员。此外,芬兰新任欧盟委员、技术主权执行副主席亨娜·维尔库宁(Henna Virkkunen)过去曾持批评态度。2024年初,她在欧洲议会的一次演讲中指出,该条例可能“对竞争力产生负面影响”,并造成“过多的监管负担”。无论欧盟委员会突然改变立场的原因是什么,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该条例引发了诸多争议。
本文将评估《标准必要专利条例》的关键要素,并对其进行批判性分析。本文将探讨这些要素是否能够实现欧盟委员会的目标,并为全球标准化技术推广的整体格局带来净改善,其中标准必要专利的FRAND许可条款是关键组成部分。不过,本文不会批判用于证明《标准必要专利条例》要素必要性的实证证据,尽管其他地方有对此问题的讨论。在简要概述标准必要专利许可/FRAND现状(一)之后,本文将批判性地审视《标准必要专利条例》在四个关键方面的做法:标准必要专利登记册、总许可费率的设定、必要性审查以及FRAND确定流程(二)。最后,本文将评估一些宏观层面的考量,如《标准必要专利条例》与欧盟一些基本程序权利之间存在的明显矛盾,以及该提案可能产生的意外后果(三)。希望读者在阅读本文分析后,能够对本文标题的最佳解读形成自己的看法:命运多舛的《标准必要专利条例》应被视为一次温和且不张扬的干预,可恰当地称之为“小小的FRAND”;还是——正如阿尔·帕西诺(Al Pacino)饰演的托尼·蒙塔纳(Tony Montana)在本文标题所引用的经典台词中所表达的那样——它曾承诺带来更为戏剧性和动荡性的变革?
来源:https://academic.oup.com/jiplp/advance-article/doi/10.1093/jiplp/jpaf048/822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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