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15
发布时间:2025-08-15
本文回顾了中国商标未使用撤销程序的一项重要变更,选择该程序的申请人应了解这一变化。
商标未使用撤销程序的优势
在中国,针对被引用的商标注册提起未使用撤销程序具有以下优势:
申请费用相对较低且审理速度较快:提起该程序的费用较为低廉,且审理过程迅速。
可匿名以他人名义提起:即允许采用“稻草人”程序,以他人名义匿名提起。
举证责任在于商标所有人:商标所有人需证明被引用的商标注册正在使用。
尤其适用于清除明显恶意注册的第三方仿冒商标:在这些情况下,商标所有人很可能不会进行抗辩,因为其并无使用历史。
然而,该程序易于提起的特点也不可避免地使系统面临被滥用的风险。例如,存在针对明知正在使用的商标注册提起未使用撤销程序的情况,或者通过每次使用不同的申请人反复针对同一商标注册提起程序的情况。
新的举证要求
为防止此类滥用行为,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国知局”)更新了商标实践指南,提高了提起未使用撤销程序的举证门槛。
2021年,国知局要求申请人提供针对被攻击商标使用情况的调查证据,程序才会被受理。在实践中,国知局对这一举证要求采取了较为宽松的态度,接受基本的调查证据,通常这仅限于对商标所有人和被引用商标注册的在线搜索。
然而,自2025年初起,国知局收紧了举证要求,若认为申请人提供的调查证据不足,将发出补正通知。
建议的商标使用调查证据
为确保申请人满足新的举证要求,我们建议收集并提交以下商标使用调查证据:
在线搜索截图:
(i)商标所有人与被引用商标注册及注册商品/服务的在线搜索截图;
(ii)商标所有人与被引用商标注册的在线搜索截图;
(iii)被引用商标注册与注册商品/服务的在线搜索截图。
搜索应至少在3个中国平台上进行,且至少提供搜索结果的前5页。
商标所有人信息:包括其营业场所、经营范围和当前状态。
商标所有人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信息和证据。
被引用商标注册信息。
申请人及相关商标注册/申请信息。
申请人签署的承诺书:确认未使用撤销程序是善意提起的,且未隐瞒任何不利信息。
结论
显然,对于商标申请人而言,在提起未使用撤销程序之前,从一开始就把所有事项准备妥当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尽管如此,尽管有了新的举证要求,但最终举证责任仍在于商标所有人,即需证明被引用的商标注册已被使用。
如果商标所有人需要上述任何方面的协助,James & Wells拥有一支专业的双语亚洲团队,专门从事商标申请和维权工作,包括在中国提起未使用撤销程序。
来源:https://www.jamesandwells.com/au/update-to-non-use-cancellation-proceedings-in-china/
本文原文为英文,中文为机器翻译,仅供参考,如有问题或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