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13
发布时间:2025-08-13
本文重温了19世纪关于摄影地位的历史争论,以阐明当前人工智能(AI)在创意领域带来的法律和哲学挑战。正如早期批评者质疑照片是否能被视为艺术或原创表达一样,如今的争议焦点在于人工智能生成的作品是否有资格获得版权保护。这些相似之处揭示了版权法中反复出现的一种矛盾:如何区分技术中介与人类创作。
本文聚焦于美国的法律发展,分析了包括《天堂新入口》(A Recent Entrance to Paradise)、《太空歌剧院》(Théâtre d’Opéra Spatial)和《黎明扎里亚》(Zarya of the Dawn)等关键纠纷,以及美国版权局近期发布的指导意见。此外,本文还结合了国际动态,例如围绕中国“稳定扩散”(Stable Diffusion)展开的诉讼。这些案例共同展示了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影响下,创作主体和原创性原则是如何被重新诠释的。
本文主张,版权框架应谨慎、根据具体情境进行演变,并应以重申人类主体性为基础,而非采用对技术新颖性的严格检验标准。通过借鉴摄影在法律上获得认可的历史轨迹,本文提出,人工智能辅助的创作最终或许能够在不牺牲版权核心价值的前提下得到接纳。这些见解旨在为立法者、法院和创作者提供支持,帮助他们在快速变化的技术环境中作出回应,同时维护版权的合法性与一致性。
来源:https://academic.oup.com/jiplp/advance-article/doi/10.1093/jiplp/jpaf039/8203364#52626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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