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6-03
发布时间:2025-06-03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IP Australia)已认真考虑了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律师协会(IPTA)及个别从业者就修改初始申请之前提交排除设计(excluded designs)的处理方式所表达的关切。
我们了解到,在提出修改申请之前提交排除设计的做法,主要源于专业相关方希望确保能在初始申请的修改请求得到处理之前(该处理会导致初始申请中的其他设计获得注册,且提交排除设计的规定期限也将随之结束)提交排除设计。
相关方担忧,若在提出修改申请之前提交的排除设计被视为不符合《2003年外观设计法》(“《法案》”)及《2004年外观设计条例》(“《条例》”)的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导致权利丧失。
本文原文为英文,中文为机器翻译,仅供参考,如有问题或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