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电子公告事宜

时间:2025-05-07

来源:JAH知识产权事务所

作者:

类型:商标


涉及国家/地区:伊朗

发布时间:2025-05-07

技术领域:{{fyxType}}

依据2024年批准通过、并于2025年4月12日正式生效的《伊朗工业产权保护法》,所有已获受理的商标申请以及其他商标注册后相关事务,均将通过知识产权系统网站(网址:https://ipm.ssaa.ir/MGZ)以电子形式进行公告。因此,自上述日期起,商标申请及相关商标事务将不再于《政府公报》上发布,而是统一由《知识产权电子公报》作为唯一的商标公告媒介。与此同时,此次向电子公告方式的转变,也使得此前适用的公告费用被取消。


本文原文为英文,中文为机器翻译,仅供参考,如有问题或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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