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13
发布时间:2024-12-13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3年1月11日对专利相关操作系统及费减备案系统进行了全方位的整合与更新(新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址:https://cponline.cnipa.gov.cn/),让专利流程工作更加方便、快捷和智能化。本篇介绍了在新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中进行费减备案的操作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希望能帮助申请人/专利权人更快速、顺利的完成费减备案工作。
一、 哪些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可以办理费减
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个人;
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办理费用减免。
需要注意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企业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上述规定,如申请人/专利权人之一没有进行费减备案,该项专利无法享受费用减免。
二、 办理费减备案所需的材料
个人用户——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有工作单位:单位盖章的收入证明(年收入低于6万元)
无工作单位: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学生: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生证明或能表明学生身份的证明,例如学籍证明或在读证明
企业用户——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文件(下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企业成立满一年:提供上年度纳税报表(A类)主表每页加盖公章+骑缝章
企业成立不满一年:各地办事处要求不同,部分地区需提供无纳税说明,具体可致电企业注册地办事处电话进行查询。
汇算清缴期内:提供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提供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 费减备案时间
每年度10月份左右即可进行下一年度的费减备案,符合条件的备案人可提前申请费减资格。
四、 费减备案流程——个人用户(首次登陆需先注册账号)
以自然人账号登陆,进入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点击专利事务服务模块,进入费减备案界面。
点击左侧费减备案请求,选择右侧业务办理。
进入费减备案请求界面,红框内为必填项,其余信息均以注册信息填写的内容自动带入。
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材料上传界面,蓝框部分可进行信息二次核对,如填写有误,点击返回即可跳转至上一界面进行修改。
在红框证明文件处,上传第二项个人用户所需的证明文件后,点击提交,等待业务系统审核通过即可。
五、 费减备案流程——企业用户(首次登陆需先注册账号)
以法人账号登陆,进入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点击专利事务服务模块,进入费减备案界面。
点击左侧费减备案请求,选择右侧业务办理。
进入费减备案请求界面,红框内为必填项,其余信息均以注册信息填写的内容自动带入。
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材料上传界面,蓝框部分可进行信息二次核对,如填写有误,点击返回即可跳转至上一界面进行修改。
在红框证明文件处,上传第二项企业用户所需的证明文件后,点击提交,等待业务系统审核通过即可。
六、 费减备案状态查询
进入费减备案公共查询模块,输入备案人名称与备案证件号码即可查询当前备案状态。
备案状态为通过且仍在备案有效日内的申请人/专利权人即可申请费用减缴请求。
七、 企业更名的情况下,费减备案应如何操作
已经完成费减备案的企业,如果变更了公司名称,需要对费减备案信息进行更正,更正操作如下:
首先,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中进行用户更名,在用户姓名部分填写变更后的申请人/专利权人名称,提交即可完成用户更名。
进入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后,点击右上角,进入设置界面。
其次,联系企业注册地代办处,将原申请人/专利权人的费减状态在系统进行终止,代办处电话可致电咨询电话010-62356655进行查询。
待原申请人/专利权人的费减状态终止后,即可用变更后的申请人/专利权人账号登陆业务系统重新申请费减备案,具体操作与上述流程一致。
以上为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中进行费减备案的操作流程以及相关注意事项的详细介绍,希望本文能够帮助申请人/专利权人快速、顺利的完成费减备案工作。如果您对本文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