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商标做变更申请了吗
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哪些情况下需要办理商标变更申请呢?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以下五种情况应当办理商标变更申请:
一、注册人名义变更
顾名思义,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发生变更时需要及时办理商标的变更申请,这种变更申请,除了提交申请书、主体资质文件外,还需要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企业的,应当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部门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事业单位的,应当出具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
二、注册人地址变更
地址的变更也非常好理解了,就不再多着笔墨。但需要提醒企业法人注意的是:这里的地址是申请人营业执照上的地址,而不是实际经营地址或者邮寄地址。目前很多企业存在营业执照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的情况,如果仅是实际经营地址变更,营业执照地址未做变更,无需办理商标变更申请。注册人地址变更申请,不需要登记机关出具证明,仅提交变更地址后的新营业执照就可以。
三、注册人代理机构变更
商标注册申请可以由申请人自行去官方大厅办理,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人有权选择不同的代理机构,官方商标系统中的商标档案,代理人信息一栏,显示的是商标注册申请时的代理人,如果申请人对该代理机构服务不满意,想更换其他的代理机构,或者原代理机构主体不存在了,申请人都需要办理代理机构变更申请。
四、文件接收人变更
文件接收人的变更是针对外国申请人在中国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上 “外国申请人的国内接收人”、“国内接收人地址”以及“邮政编码”这三项需要填写,官方的文书会下发到该国内接收人处,如果国内接收人发生变化,需要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以免官方文书不能正常送达。
五、指定商品/服务项目变更
商品项目有变化时可以办理商品项目的变更申请,但在官方这类申请的标准名称为“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也就是说注册商标的指定商品项目减少时可以办理这类申请,举个例子,甲公司申请一枚商标被自己的关联公司乙阻挡,阻挡商品为乙公司的A商品,A商品正好也是乙公司不使用的,乙公司就可以申请删减A商品,从而使甲公司商标获得注册。但问题来了,我想增加商品项目,怎么处理呢?答案是:重新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实践中,有的商标注册人觉得提交变更程序比较麻烦,还需要缴纳费用,认为自己手里有注册证行使权利不受影响,因此,就不去主动办理商标变更申请。殊不知,省事的后果是使自己的商标处在风险中。首先,当注册人名称发生了变化而未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注册人在行使商标权利时,就不能有效地证明该注册商标为自己所有,其商标专用权也就不能及时得到法律的保护。其次,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满三年,如果连续三年未使用,任何人都可以对该商标提出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商标注册人名称或地址发生变化而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会致使官方无法将撤销事宜通知到商标注册人,从而使注册人失去了答辩的机会,甚至造成注册商标被撤销的严重后果。